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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大学法律硕士复试方案(第二篇)

2020年04月15日 来源:在职考研官网

4.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专业课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时间:323日下午14:30—16:30

MPA考试时间为:3月2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具体安排在法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专业考试后即刻进行(考试时间1小时)。

(四)专业综合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时间:324-25日全天,上午 8:00开始,如果未能完成,则顺延一天。

地点:法学楼

具体安排将在法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知识产权法律硕士(非法学)单独面试。

六、校内调剂方案

1.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

今年法学院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接收校外考生调剂,只接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校内考生调剂申请。

考生提出调剂申请后,法学院将进行审核,根据一定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校内调剂申请者已参加法学院组织的复试的,不再参加调剂复试,符合要求的可直接择优录取。

学科专业名称

原报考专业要求

拟调剂名额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非全日制)

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法学)或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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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非全日制)

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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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未被法学硕士专业录取的复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00)在法律硕士(法学)还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未被录取的,复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相应专业,但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申请非全日制调剂的程序和录取原则

申请者可在313-18时递交《湖南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学院提供),且在资格审查时登记是否接受调剂,未登记者视为不愿服从调剂。所有参加调剂的校内考生,需要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根据名额按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同分数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政策说明

1)上述计划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本学制为3年。

2湖南大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分为定向、非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转户口和个人档案,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培养计划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一样。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奖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别明显。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申请。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流程和安排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南校区医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八、录取办法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分高的优先录取;初试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参加了湖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此次硕士复试,若复试成绩合格,则可直接录取。

知识产权法律硕士(非法学),按照复试细则从高分到低分单独确定拟录取名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相关政策优先录取。

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者将不予录取。

九、监督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监察小组反映。

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全面监督复试全过程。

法学院招生办:0731-8882196456885624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19年研招录取)

监督:0731-88822039 1484347402@qq.com

十、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确认:湖南大学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具体时间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二)学校有关通知请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本细则与学校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以学校文件精神为准。

湖南大学法学院